,终于有人认出了高顺的身份,“神魔将军!他就是神魔将军!”
阿牛的眼眶中已有些晶莹的液体,“让高顺退下认输,他不是那人的对手,这里有许多异人在场,不要直接叫他的名字。”
鲁汉还没有来得及跑下城墙,战斗已戛然而止。
七十一招,高顺终于落败!
从对方全力反击,实际上只用了三十招,便将气势攀升至可怖境地地高顺击败!
青衫汉子,实力竟强悍如斯!
“你是个好对手,四十招时我若再不全力反击,不出十招,必为你所败。”
青衫汉子缓缓收回了架在高顺脖颈间的三尖方天戟,没有丝毫得意的神情,高顺的悍勇与坚韧,让他肃然起敬,在惊叹于高顺实力的同时,青衫汉子不禁对天下第一城有了全新的看法。从与他交手的高顺、鲁汉,以及那些守门的山字营士兵身上,他体悟到了这些人对凤翔的忠诚与热爱,这些人,无一不是响当当地血性汉子,蹈死无悔,能够让这些血性汉子甘心为其所用地凤翔城主,又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落败地高顺,依然面无表情,没有恐惧,没有惋惜,甚至看不到丝毫颓丧,听到青衫汉子的赞誉,高顺淡淡地道:“如果我刚才长枪在手,你绝不可能撑到四十合才全力出手,不过你的武艺确比我强,即使我用枪,最终也难逃一败。凤翔猛将如云,虽然排名最靠前的三位都不在领地,排名第四的那位却正好在这里,你未必是他的对手。”
高顺擅用的武器是枪,刚才拖着朴刀就上来,是因为陷阵营今天的训练科目是刀。因此,作战时向来与部队同进退的高顺,平时训练时也时常和陷阵营一起排阵而击,刀是他的第二武器,也有极深的造诣。
长枪在手时,才是高顺的最强战力!
不过。高顺为人光明磊落,从刚才地交手中他已看出,自己使枪也绝无获胜的可能。甚至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