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脚已踢到。
这一脚踢得又快又劲,踢的更是常笑的要害。
常笑嘿一声,转出的身子倏地转回,正好让过那一脚。
血奴一脚落空,手又到了,食中二指勾曲,抢向常笑的眼睛。
她好像很喜欢挖人的眼睛,这一招用得特别灵活。
常笑一皱眉,抽身退步,一退三尺,铮一声,剑已在手,毒蛇般抖得笔直,哧地飞刺血奴的咽喉。
血奴的反应还够敏捷,偏过了常笑的毒剑,身形却非独没有让开,反而倾前。
她的双手已多了一对短剑。
一尺不到的短剑,剑锋霜雪般闪亮。
寒芒袖中一闪,剑已在她手中,仿佛就藏在她的衣袖之内。
她轻盈如燕的身子亦仿佛变成了一支剑,一支箭。
离弦箭,飞剑。
她几乎是脖子擦着常笑的毒剑飞前。
常笑翻腕便可以杀她,她知道,却并不在乎,因为那刹那,她那对短剑亦应刺入常笑的要害。
是什么时候,她学会了王风那种拼命的作风,变成了一个不要命的女孩子?
她并没有身中要命阎王针,也没有吃过必死的毒药,再活上五六十年,说不定也不是一件难事,她却是这样轻贱自己的性命?
她宁可不要命也要掩护李大娘离开,难道李大娘的性命比她的性命还要紧?
要不是为了李大娘,又为了谁?
是为了魔王?血鹦鹉?还是十三血奴?十万神魔?
魔王据讲与天地同寿,魔域中据讲已无生老病死。
十万神魔翱翔魔域,十三血奴是魔血化身,是魔域中的魔鸟,血鹦鹉,更是魔鸟中的鸟王。
李大娘凭什么能够控制他们?
她到底又是什么妖魔?
王风很想追上去,将她截下来,仔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