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褪色,却已经很久没有洗换,不单有污皱,上面还满布灰尘。
承尘顾名思义本来就是承接灰尘的东西。
厅堂上面的函尘更不会有人打扫,常笑伏卧在上面,衣服不沾上灰尘才怪。
他的面颊上也有灰尘。
这些灰尘却没有掩盖他的威风。
暗淡的灯光之下,官服闪亮的地方仍然滴血也似。
他的眼也布满了血丝,目光却如同火焰一样辉煌。
这目光之中尽是兴奋之色。
在承尘之上,他看到的听到的已不少。
两年多明查暗访,今夜他第一次有收获。
尽管还未掌握到破案的线索,他却已找到了两个知道血鹦鹉秘密的人。
只要找到血鹦鹉——甚至无须找到血鹦鹉,他都已不难知道血鹦鹉的秘密。
只要知道血鹦鹉的秘密,太平王库藏珠宝一夜之间神秘失踪这件案子,就不难水落石出。
想到这些,已够他兴奋的了。
他甚至有这种感觉,血鹦鹉的秘密在他已不成为秘密。
他绝不相信,凭他的身手,对付不了眼前这两个女人。
他更不相信,在他的面前,这两个女人能够再将血鹦鹉的秘密保留。
这十年以来,在他的严刑迫供之下,根本就没有问不出来的话。
他也不相信,这两个女人会像萧百草那样毁灭自己的生命,不惜以死保守秘密。
他不由笑了。
有笑容,没有笑声。
常笑含笑在一张椅子上坐下,辉煌的目光正落在李大娘的面上,仿佛要照亮她的心。
李大娘立时就觉得有一种赤裸的感觉。
她居然能够同报笑容。
这笑容当然已很勉强。
血奴没有笑,脸色已青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