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难以生擒的犯人,要逃走的话也一定很容易,这种经验他已经有过一次。只是一次。一次在他来说已足够,那一次之后,对于难以生擒的犯人,他就开始实行那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不伯杀错好人,他只怕走脱了犯人。杀错好人对他并没有影响,走脱了犯人却又要他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他不同铁恨。铁恨宁可再伤一次脑筋,再费一。番气力,也不肯枉杀一个好人。他却是宁枉毋纵。所以他如果杀掉一千人,枉死的就算没有九百,也有八百的了。这十年之间,他杀掉的人岂止一千。再枉杀一个王风,在他又算得什么?剑一闪即至。快、准、毒!峨帽剑派夺命十二剑任何的一剑在他用来都无不名副其实。要闪避这样的一剑是不容易,但以王风的身手,应该也没有困境。他却没有闪避,反而迎上去。那刹那之间,他的手中已多了一支短剑。短剑刺向常笑的胸膛。长剑三尺,短剑只得尺六,虽然短上了许多,在常笑的长剑刺入他的胸膛要害之际,他的短剑势必亦可以刺入常笑的胸膛要害。他有这种自信。他更敢拼命,一剑刺出,不求自保,只在杀敌。这一剑之后,也没有变化。常笑的毒剑击杀之下,他看出,任何的变化都是一种结果。——只有使自己的处境更恶劣。他并不喜欢这结果,何况常笑这个人已值得他拼命。常笑也看出王风在拼命,更看出王风实在有跟自己拼命的本领。一阵是烈的惊悸立时袭上他的心头。他并没有打算跟王风拼命。他虽然喜欢杀人,却绝不喜欢自己同时被杀,就算负伤也不喜欢。总算他那一剑之上还未尽全力,仍有余力避免跟王风拼命。他连人带剑飞快倒翻了开去。人在半空,哧哧哧的反手便是三剑。他的人就像是刺胃,混身都布满了尖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抗拒外来的伤害。王风却没有追在他身后,那一剑落空,便收住势子。常笑翻身落地,又是面向王风,他盯着王风,忽然道:"我看你,并不像疯子。"王风道:"本来就不像。"
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