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灰色的苍穹,沉重得似已将压了下来,可是大汉的心情却比这天色更灰黯、更沉重。
无论他是为了什么而逃的,总之他现在又要开始重度那无穷无尽的逃生生活了,他已和李寻欢逃亡了十年,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逃亡生活的痛苦,那就像一场梦,却永远没有醒来的时候。
但在那十年中,至少还有李寻欢和他在一起,他还有个人可以照顾,他的心情至少还有寄托。
而现在,他却已完全孤独。
他若是个懦夫,也许反而不会逃,因为他知道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这种孤独的逃亡生活更痛苦。
甚至连死亡都没有!
那种绝望的孤独,实在能逼得人发疯。
但他却非逃不可,眼看李欠似乎又可以安定下来,他只有走,他无论忍受任何痛苦也不能连累了李寻欢。
理在,他本该静下来仔细想一想今后的去向,他却不敢让自己静下来,他要往人最多的地方走。他茫无目的地走着,也不知走了多远,忽然发现已到了一个菜场里,他自己也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到过多少种地方,上至世家大族的私邸,下至贩夫走卒住的大杂院,上至千金小姐的闺阁,下至花几十枚大钱就可以住一夜的土嫖馆。最冷的地方他到过--可以把人鼻子都冻掉的黑龙江;最热的地方他到过──把鸡蛋放在地上就可以烤熟的吐鲁番。
他曾在泰山绝顶看宵日出,也曾在无人的海滩上看宵日出,他曾经被钱塘的飞潮打得全身湿透,也曾大漠上的烈日晒得嘴唇干裂,他甚至在荒山中和远未开化的土人一起吃过血淋的生肉。
可是到菜场来,这倒还是他平生第一次经历。
在冬天的早上,世上只怕再也不会有比菜场人更多、更热×的地方了,无论谁走到这里都再也不会觉得孤独寂寞。
这里有抱着孩子的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