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以前亲自上手学过玩过,他才知道要像胖子一样在不断的移动中探头就打,无论静态动态目标都是一枪毙命,究竟有多么难!
有战士数过,胖子总共开了三十二枪,打死了三十二个敌人。没有上过战场的人,很难明白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据。百发百中倒并非传说。一名合格的狙击手,一生中失手的次数也就那么几回。可是,胖子的这种狙击,却不是以狙击手的方式来打的。
他没有长时间的潜伏,没有耗费时间进行观察,更没有大范围长距离的潜行和转移。他就如同一只地老鼠般,在长达百米的阵地上窜来窜去。一探头就是一条人命。这种杀戮的效率,十个狙击手比不上十个机枪手也比不上。
效率,这才是最可怕的。
有这么一个生命收割机般的怪物在阵地上,可想而知那些冲锋的杰彭士兵的心理压力有多大。他们最终出现崩溃式的逃跑,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机甲被干掉。更重要的原因,其实就来自于他们身旁一具具被击毙的军官尸体。
当他们的机甲倒下的时候,不断积聚的恐惧,在一瞬间就如同洪水溃了堤。当第一个人转身逃命的时候,后面的人自然而然就跟上了。
纳什是个干脆人,眼光毒辣,也懂识时务者为俊杰。
什么样的长官带什么样的兵。这个道理纳什从入伍的那天起就明白了。他能看出来,胖子手下这些杂牌兵里,没几个是吃素的。
有谁会在敌人的炮弹如同雨点一般落下来的时候,为一辆机甲兴致勃勃地猜拳?
从那名年轻机士展现出来的机甲艹控技巧上,纳什可以断定,猜拳的这七八个人,找遍整个查克纳,也凑不出来!
他们表面上懒散,没心没肺。骨子里却是在残酷的战斗中磨砺出来的自信。哪怕他们都是玩枪的菜鸟,也是百战余生后的菜鸟!
纳什可不是傻子。
既然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