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提醒自己,路不熟的时候总觉得特别长些,尤其是像现在这样,简直像是深入敌境,每一步路都充满了危险。
但是她一路往前走着,渐渐地越来越觉得她一定已经走过了那块地方。她十分惊慌,转过身来再往回走,把那个区域搜索得更仔细些。他到哪儿去了?她去了很久的时候。他难道已经被他们捉到了?还是他听到了什么响动,或者看见了什么,害怕起来,躲了起来了?但愿是这样。她竭力要自己相信是这样。
澳阍谀亩?”她轻声说,暗中摸索着在丛林中转来转去。“阿招爹。你在哪儿?”
那广阔的空间在收缩着,缩得很紧,扼得她透不过气来。她不停地轻声叫唤着,非常吃力,喉咙也肿了起来,很痛,像是咽喉上箍者一只沉重的铁环。
狼!一定是它们闻见了血腥气,下山来了。平常它们是不会跑到这样低的山坡上来的,但是现在这时候也难说。她有一种不合逻辑的想法,认为狼也像人类一样,在这人为的饥馑里挨着饿。
但是如果是狼,一定会丢下一点什么东西,一只鞋子,或是一只手。它们进食的习惯是不大整洁的。她似乎头脑冷静得很,现实得可怕。她在这一带地方到处搜寻着,什么都没有。然后她发现她自己正向溪边的一棵树注视着。从这里望下去,那棵树有点奇怪,映在那灰白的溪水上,那小树的黑色轮廓可以看得很清楚。树桠槎里仿佛夹着个鸟巢,但是那乌巢太大了,位置也太低。
她连爬带滚地下了山坡。她用麻木的冰冷的手指从那棵树上取下一包衣服,是他的棉袄,把两只袖子挽在一起打了个结,成为一个整齐的包袱。里面很小心地包着她的棉袄,在这一刹那间,她完全明白了,就像是听见他亲口和她说话一样。
那苍白的明亮的溪水在她脚底下混混流着。他把他的棉裤穿了去了,因为反正已经撕破了,染上了许多血迹,没有用了。但是他那件棉袄虽然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