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庄耀已割下了一大块烤得香极了的野猪肉,递给公孙咳。
公孙咳也不客气,大嚼一口之后,又把这块野猪肉递给岳小玉。
岳小玉早已饥肠辘辘,差点没有连公孙咳的手指也一并咬掉。
除了野猪肉,这里还有酒。
公孙咳喝了两口,就让个不停,道:“这是不是状元红?好极了,既香且醇,就算喝多
一点也不会醉!”
岳小玉于是也喝了,而且越喝越多。
但奇怪的是,公孙咳居然比岳小玉还更早一点醉倒。
既香且醇的状元红,倘若只是多喝一点,那的确是不会醉的。
但公孙咳却不是多喝了一点,而是多喝了很多很多。
所以,他醉了,而且醉得很厉害。
他并不是个酒量很好的人。
幸而庄耀没有醉,他现在的头脑很清醒,甚至连公孙咳脸上有几只蚊子,他都看得很清
楚。
庄耀是全心全力照顾公孙咳的,可是,他却忽略了岳小玉。
岳小玉也喝了不少酒,虽然总算比公孙咳清醒一点,但走路的时候也是摇风摆柳似的,
一点也不稳定。
当他要向左边的一座树林走过去的时候,庄耀也曾问了一声,道:“你往那儿去?”
岳小玉答道:“尿急。”
庄耀听见他这么说,也就没有去理会他。
但过了很久很久,岳小玉还是没有回来,庄耀这才感到有点不妙,连忙派人去找他回
来。
可是,岳小玉真的不见了,连消息最灵通的丐帮弟子,也无法找寻得到他的下落。
这一次,“急”得要命的人不再是岳小玉,而是庄耀。
岳小玉是和公孙咳一起来的,现在,岳小玉不见了,等到公孙咳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