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着眼珠:“你不是不想见他们吗,不如我替你去还吧。”
也好。
我屁颠屁颠地把包里把钱翻出来,交到她手上。她随随便便地把钱塞进双肩包,就要出发。
“等等,”我叫住她,从钱包里掏出五十,“给你打车的银子。”
“我自己有。”她骄傲地把我的手挡开。
她开门出去,我从楼上看到她背着双肩包的骄傲背影,心里有些不安。
我不是不知道,让一个女生背着这么多现金在这个时间出门并不完全安全,可是在那一刻,我有种强烈的逃避心态,我不愿见到怪兽和张沐尔,不愿碰到吉他,更不愿提到乐队,只有逃避才能让伤口不那么灼痛,我原谅自己。
而且,我的吉他也已经摔坏了。我应该离音乐远远的才对。
但是,我好像还是不应该在这么晚的时候让一个女生背着两万块钱现金出门。为了良心的平安,我回忆了一下七七来到以后的种种暴力举动,最后得出结论:别人抢她?她不抢别人就给面子了!
所以……OK!
我去楼下超市买了酸奶面包还有一堆水果等七七回来。粗略地计算一下,从这到酒吧,打车不会超过半小时。她把钱交给怪兽,怪兽又不会搭理她,因此这个过程最多只需要五分钟。然后她再打车……
但她去的未免也时间太久了一点。
夜里十一点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张沐尔:“七七还在你们那儿吗?”
“七七?”他疑惑地说,“她为什么要在这啊?你小子怎么还不过来?”
他的口气不像开玩笑,我的脑海里马上出现七七被劫持、绑架、撕票的种种情景,一身冷汗。最好的可能,是她已经到了酒吧街,但是找不到怪兽酒吧,因此迷路,或者顺便跑到另外一家去鬼混。
最坏的可能……
我打个寒噤,不敢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