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红高粱》时,自然地想到了王文义,想到了他的模样、声音、表情,他所经历的那场战斗,也仿佛在我眼。我原想换一个名字,叫王三王四什么的,但一换名字,那些有声有色的画面便不见。可见在某种情况下,名字并不仅仅是个符号,而是一个生命的组成部。
我从来没感到过素材的匮乏,只要一想到家乡,那些乡亲们便奔涌前来,他们个个精彩,形貌各异,妙趣横生,每个人都有一串故事,每个人都是现成的典型人。我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只写了故乡的边边角角,许多非常文学的人,正站在那儿等待着。故乡之所以会成为我创作的不竭的源泉,是因为随着我年龄、阅历的增长,会不断地重塑故乡的人物、环境。这就意味着一个作家可以在他一生的全部创作中不断地吸收他的童年经验的永不枯竭的资。
九、故乡的传说
其实,我想,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听着故事长大的,并且都会变成讲述故事的。作家与一般的故事讲述者的区别是把故事写成文。往往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故事越。这些故事一类是妖魔鬼。一类是奇人奇。对于作家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是故乡最丰厚的馈。故乡的传说和故事,应该属于文化的范畴,这种非典籍文化,正是民族的独特气质和秉赋的摇篮,也是作家个性形成的重要因。马尔克斯如果不是从外祖母嘴里听了那么多的传说,绝对写不出他的惊世之作《百年孤独。《百年孤独》之所以被卡洛斯·富恩特斯誉为"拉丁美洲的圣经",其主要原因是"传说是架通历史与文学的桥梁。
我的故乡离蒲松龄的故乡三百里,我们那儿妖魔鬼怪的故事也特别发。许多故事与《聊斋》中的故事大同小。我不知道是人们先看了《聊斋》后讲故事,还是先有了这些故事而后有《聊斋。我宁愿先有了鬼怪妖狐而后有《聊斋。我想当年蒲留仙在他的家门口大树下摆着茶水请过往行人讲故事时,我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