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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读鲁迅杂感(5 / 6)

我这个很败的类也渐渐由少年而青年。那岁月正是鲁迅被当成敲门砖头砸得一道道山门震天价响的时候。那时的书,除了"毛选"之外,还大量地流行着白皮的、薄薄的鲁迅著作的小册子,价钱是一毛多钱一本。我买了十几本。这十几本小册子标志着我读鲁的第二个阶段。这时候识字多了些,理解能力强了些,读出来的意思自然也多了些。于是就知道了选进小学语文课本的《少年闰土》原是《故乡》的一部分,而且还知道被选进中学课本的《社戏》删去了对京戏的一些大不敬的议论。可见被断章取义连鲁迅也要承受的,我的拙作被那些刀斧手们切割成一块块地悬挂起来招蝇生蛆就没有什么理由值得愤愤不平了。

这一阶段的读鲁迅是幸福的、妙趣横生的,除了如《故乡》、《社戏》等篇那一唱三叹、委婉曲折的文字令我陶醉之外,更感到惊讶的是《故事新编》里那些又黑又冷的幽默。尤其是那篇《铸剑》,其瑰奇的风格和丰沛的意象,令我浮想联翩,终生受益。截止到今日,记不得读过《铸剑》多少遍,但每次重读都有新鲜感。可见好的作品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就是耐得重读。你明明知道一切,甚至可以背诵,但你还是能在阅读时得到快乐和启迪。一个作家,一辈子能写出一篇这样的作品其实就够了。

读鲁迅的第三阶段,其时我已经从军艺文学系毕业,头上已经戴上了"作家"的桂冠,因为一篇《欢乐》,受到了猛烈的抨击,心中有些苦闷且有些廉价的委屈,正好又得了一套精装的《鲁迅全集》,便用了几个月的时间通读了一遍。当然这所谓的"通读"依然是不彻底的,如他校点的古籍、翻译的作品,粗粗浏览而已,原因嘛,一是看不太懂,二是嫌不好看。这一次读鲁,小有一个果,就是摹仿着他的笔法,写了一篇《猫事荟萃》。写时认为是杂文,却被编辑当成小说发表了。现在回头读读,只是在文章的腔调上有几分像,骨头里的东西,那是永远也学不到的。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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