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农民,并且大开后门,优先收购县社各级干部的蒜薹,而无后门可走的群众为卖蒜薹昼夜奔波,民怨沸腾。
因为卖不了蒜薹,是这次案件的导火索,而根本的原因在于天堂县昏愦的政治!
审判长站起来,说:辩护人,你的发言已经大大超出了本案的范围!
我们换个角度来谈。解放初期,我们一个区政府,不过十几个工作人员,照样把工作干得很好。可是现在,一个只管辖一万人口的乡政府竟有国家正式干部、招聘干部、勤杂人员六十余人,加上公社这边,将近百人。这些人当中的百分之八十,工资来源是农民向乡政府缴纳的提留!
三中全会之后,实行了分田到户政策,农民的生产根本无需干部操心。干部们便天天大吃大喝,吃喝的费用当然不需自己掏腰包!说句过火的话,这些干部,是社会主义肌体上的封建寄生虫!所以,我认为,被告人高马高呼: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官僚主义!是农民觉醒的进步表现,并不构成反革命煽动罪!难道贪官污吏不该打倒?!难道官僚主义不该反对?!当然,我没有得到被告人高马的委托,因此我的发言也不是为被告人高马辩护。
你如果继续进行这种宣传,我将代表法庭剥夺你的辩护权!审判长严厉地说。
我们请求法庭允许他发言!有人在后边喊。高羊忍不住回头,看到连大庭过道里都站满了人。
肃静!审判长高喊着。
我父亲参与了打砸县政府,打碎了一台二十英寸彩色电视机,焚烧了政府文件,并打伤了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构成了犯罪。作为儿子,我很痛心。我并不想为我父亲开脱罪责。我感到很不理解的是:被告人郑常年在解放战争期间,参加担架队,跟随解放军一直打到江西,荣立过一大功两小功。这样一个人,怎么竟变成一个罪犯呢?他对共产党的感情是深厚的,为什么为了几把蒜薹就去砸抢共产党的县政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