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关了些天已经关虚了的老犯人踢得东倒西歪,口鼻蹿红,直到看守所的民警听见声儿不对了赶过来开门把我拉出去,这场架才算打完。
我被单独关进一间没有阳光的小号里,警察让我戴了三个小时的背铐。到晚上吃饭的时候才给我摘了。吃完饭,我看见新接班的警察拿着铐子又过来了,就哀求他,说我的胳膊都麻了,别给我戴了成不成?那夜班警察问:白天为什么给你戴呀?我说:因为他们欺负我来着。警察说:他们欺负你怎么不给他们戴呀?
我说:他们欺负我,我反抗来着。警察说:听说你是个大学生是吧,因为什么事儿进来的?我说:因为冤枉过来的。警察说:都这么说,干了坏事儿谁愿意承认呀。我知道跟他争辩没一点用,弄不好他一不高兴又给我铐上了,便不吭声。警察说:你自己说,还戴不戴了?我说:不戴了。警察说:不戴你又动手打人怎么办呀?我说:要把我关回去呀?警察说:想得美,你一个人老实在这儿呆着吧。我说:我一个人打谁去?警察愣了一下,说:你小子怎么那么贫呀,告诉你,到了这儿你可老实点儿,再出什么么蛾子就再把你铐起来。我低着头,没再接话,警察就锁上门走了。
第二天,检察院来人了,提审我。还是那一男一女两个人,还是那女的问,那男的记。这下我才知道,我折进来是因为刘明浩和龙华公司那位老总结我两万块钱的那件事。
他们这次提审只是向我核实这件事的细节——在什么地方吃的饭,钱是谁给的,是装在什么东西里给我的,当时我们都说了什么,然后这钱我都怎么“挥霍”的,等等。我每次要解释他们都打断我,让我只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回答是或者不是,别扯别的。今天我们来只是核实情况,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解释你急什么!
从他们的言语之中我分析出,龙华公司的那位老总大概出了什么问题,似乎也被抓了,我受贿的情节是他的案子捎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