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我们还有机会再见一面吗?”
没人回话。
刘轩颇为失落,自此一别,怕是永别?
刘轩心中情绪复杂,很想派人跟踪,希冀掌握丁凌他们的目的地,但想到丁凌手段,心中到底是止住了这种想法。
郑总上前,眼神古怪的看着刘轩:
“刘总,你怕不是被人给忽悠瘸了?”
刘轩目视丁凌一行人所坐的公交车走远后,这才看向郑总:“你懂个屁!”
“……”
郑总无言之余,嗤笑道:‘“我不懂?反正我知道你被一个人给忽悠的连刀枪不入这种鬼话都信了。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这么封建迷信,实在是不可思议。刘总,我只能说,你不愧是小地方出来的,骨子里的弊病,怕是这辈子都改不了。”
刘轩没有理会郑总,而是自顾自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想了想,小心翼翼的在手指上轻轻一划,就似划在了刚韧的软板上。
这种感觉很奇怪。
就好似自己的手指,同时具备坚韧、软、柔、弹等多种属性。
“嗯?!”’
刘轩眉头一挑,心如擂鼓,稍微用力划了一下,仍然是同样的感觉,他精神大振,再次用力,还是同样如此,最后他干脆咬着牙,全力一刺手指,滋啦!
刀尖从手指划拉而过,刺拉出来了星星点点的火光。
手指无损。
刀尖反而有些磨损!
“……!!!”
郑总在旁看呆了。
不只是郑总,路边不少路人也看呆了。
刘轩更是欣喜若狂,他拿着刀子不时刺向掌心,大腿,额头等部位,发现自己都是毫发无损,不由仰天长笑,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癫狂、极致欢喜的状态之中。
刀枪不入啊!
试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