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是元老战友的重孙,连骏。
元瑾之小时候跟着元老,参加他们的战友聚会时,经常见他,幼时的他是个皮小子,扒天上地的,总爱举着拇指和食指当枪,见谁都突突一阵,尤其喜欢突突元瑾之。
为此元瑾之那时没少骂过他。
她在国外读书时,他也有去他们家探望过好几次,最近三五年倒是没有他的消息了。
她颇为意外,喊道:“连骏哥,怎么是你?”
沈天予俊秀风华的眸子微微暗了暗,面上倒是波澜不变。
连骏站起来,笑着将她上下打量一番,说:“曾经的小姑娘,一转眼长这么大了。”
元瑾之莞尔,“那当然,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连骏笑,“时间过得真快。”
他长得人高马大,皮肤是被太阳晒得很深的麦色,一笑露出一口牙,被肤色衬得特别白。
元瑾之搬了椅子给沈天予坐,又倒了杯热茶让他喝。
她则拉了把椅子坐到连骏对面,拿起茶壶帮他把茶添满,问:“连骏哥,你最近这三五年怎么突然就没消息了?”
连骏端起茶杯喝了两口,放下茶杯回道:“去执行一个保密任务了,五年期,不让对外联系。”
既然保密,元瑾之便不再多问,只问:“你现在在哪儿工作?”
连骏手握成拳递到唇边咳了一声,“像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元瑾之笑道:“巧了,我也是,像个球,哪里需要往哪里滚。”
相同的经历,相同的心境,两人会意,相视一眼哈哈大笑。
沈天予端坐如鹤,静坐于一旁,垂眸瞥一眼面前的茶杯。
口渴,但是他不想喝这茶。
他平时在山上,喝的是未污染的山泉水,茶叶也是顶级红茶,面前这茶茶叶发黑,看着不像什么好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