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词是真的很出戏,你哪怕说个美男子情况也稍微好点。
可另一方面受原著影响,他又觉得帅哥用在这里也不违和。因为原著中,火鬼王就是这么称呼景天的,甚至她能喜欢上对方,甘愿付出火灵珠,也是因为看上了景天的美貌。
用更加现代一点的词来说,原著中的火鬼王就是景天的舔狗。
而且还是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的那种!
“你们觉得怎么样?”未几,秦尧扭头看向其他几名队员。
景天举起双手,嘿嘿一笑:“我热烈欢迎鬼王大人的加入。”
见他如此热情,雪见心里顿时有些发酸,抬脚就踩在对方脚背上。
“啊!”
景天惨叫一声,双手捏着被踩痛的脚掌后退:“你疯了。”
“我是见不得有人露出猪哥样。”唐雪见轻哼道。
“什么猪哥马哥的,莫名其妙。”景天吐槽说。
徐长卿干咳一声:“只要鬼王献出火灵珠,那么我也同意你跟着我们一起走。”
“两票了。”秦尧道:“龙葵,你觉得呢?”
红衣龙葵:“你同意我就同意。”
秦尧笑道:“很好,那就是四票了,少数服从多数,火鬼王的组队申请,通过。”
火鬼王忍不住笑了起来,道:“下面就看你的了,你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永葆青春?”
秦尧翻手间取出维山帝之书,认真说道:“很简单,在你身上布置一个法阵即可。这法阵能够令你的细胞不断再生,从而维持年轻的身躯。”
火鬼王冲着他张开双臂,微微昂首:“来吧,我做好准备了。”
秦尧以法力驱动维山帝之书,悬空在火鬼王头顶处,随着他念头转动,一枚枚字符从书中飞了出来,没入鬼王头顶,融入进其身躯内。
这过程整整持续了半个多时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