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的装甲,国王利刃装甲相较于铁公爵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不是神器,没办法跟使用者合为一体。
凭借这身装甲,他们足以在开阔地带跟精英百夫长的敌人厮杀取胜,在正面战场上,杀敌效率更是要高出这些还靠着爪牙和利爪的狼人们十倍。
但这是巷战,他们的肉眼就算有专门仪器的加持,也很难跟得上被拉维妮娅加持了“神速律令”,并且变身以后,实力暴增的狼人。
另一处战场上,英军侦察兵的遭遇要更可怕。
地面上遍布着血腥的残肢,残存的英军士兵们撤入了一处民居,他们瑟瑟发抖,神情紧张,时不时就会有人突然开上一枪,但更像是壮胆子而非攻击敌人。
随着又一名装甲步兵被悄无声息斩断头颅,英军士兵们的士气已然跌入谷底。
这些英军的主要来源是底层工人,农民等下层阶级,军官则往往是中产,或是军人世家,他们参军入伍的唯一目的就是发财。
不然谁会愿意参加远征军,被派遣到美洲,非洲,或是更遥远的不毛之地去?
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没人愿意离开本土,远赴海外。
毕竟在整个欧洲眼中,美洲都处于鄙视链的最下层,另一条世界线的美利坚尚且受尽老欧洲人的鄙夷,更别提这个世界遍地蛮荒,荒野中尽是凶兽土著的美洲了。
移民主力多是工人,农民这些没有抗风险能力的下层人。
还有这个时代的所谓中产阶级,小市民阶层一旦遭遇裁员,也会迅速跌入赤贫。
这也是美洲这么多年都无法吸纳到充足的劳动力,只能指望非洲贩来的黑奴的原因。
“妈妈,我想回家。”
“天父啊,你为何不惩戒这些该死的魔鬼。”
“我投降,别杀我,求你了!”
随着最后一名装甲步兵的头颅被砍下,这些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