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真的大啊…”
王牧回忆道。
那时候的幸福感,就在于,大冬天时,一手抓住一个大包子,慢慢揉,吸收上面的热量。另一只手就捧着吃起来了。
“说起来好笑…”
大概是因为得来不易,王牧依稀记得,吃得很是慢,十分珍惜,生怕吃完了。
别人都是大口从侧边咬着。
王牧不同,他是从大包子上面尖尖的地方吃,然后吃馅。
而且,几岁时比较小,大包子一个就能顶他脸那么大了。
其实看的时候,王牧没发现那大包子那么大,直到吃的时候,才发现,那大包子比他脸还大。
从中间上面吃,整个大包子就会盖在他脸上。
肉馅的香味和白面的清香混杂在一起,幸福极了。
尤其是另一只手还握着一只,手也是热的。
只是,后来第二天时,不够买两个大包子了。
那早餐铺的老板就问道:
“要不要吃馒头?”
王牧记得小时候,他不喜欢吃馒头,因为包子有馅,吃着有味。
馒头太寡澹了,还噎人,他不喜欢吃。
可惜,没钱了,自然也没得选了。
于是就用剩下的钱,买了两个大馒头。
然而,后来吃多了才发现,其实大馒头味道更好。
为什么呢?
虽然馒头没有包子有馅,但却可以和其他东西组合吃。
比如,从中间扳开,撒点榨菜。
不过最初开始的时候,吃馒头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太干涩了,若是没有饮品,吃着容易卡主。
于是,王牧当时想了一个很蠢的办法,那就扳开后,先来回舔舐,然后吃起来就润一点,不卡喉咙。
后来有钱了,就在中间放点酸奶,吃起来更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