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九则摇摇头。
“要是每天住在实验室里,那就好了。”
“哦?!”吉翔的耳朵动了动。
“我……”林九则说着说着,犹豫了一下,他侧头看吉翔。
吉翔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求知欲”,这让林九则为之侧目。
在他的印象中吉翔根本没有这种属性。
略一犹豫,林九则缓缓说道,“前些年我申请哈弗,后来进了医学院。各种奖学金拿了一个遍,觉得可以把老爷子接出去。”
“有我照顾,也能放心点。毕竟我爸在国内也没什么事儿,属于半拉废人。”
“于是呢,他来到美国。”
“可是在美国他很不开心,我妈走的早,我爸还是学俄语的,在波士顿根本没办法和人交流。波士顿和那些大城市不一样,华人区比较小,人也不是非常多,还以年轻人为主。”
“我爸就想去洛杉矶的唐人街,但……你说他要是跑到洛杉矶去,我在波士顿,距离也太远了点。”
吉翔点头,“那样的话还不如留在国内。”
“对啊。”林九则愁苦说道,“我爸当时每天抱怨,想找个老太太搭讪都找不到。”
“噗嗤。”吉翔一下子没忍住,笑出声。
林九则微微愠怒。
“不好意思啊,不好意思。”吉翔连忙道歉。
这时候空姐过来,端了一杯白水。
吉翔接过,递给林九则,微微一笑,“我还要一杯。”
空姐怔了下,一脸疑惑,随后躬身道歉,回去取水。
“我爸在波士顿住的百无聊赖,后来死活非要回国。”
“回呗。”吉翔道,“老人家是科研工作者,当年送去前苏联学习的年轻人可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离退休的工资也不少,医保也高,花不了几个钱。要是腿脚方便,老年病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