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就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无异议,但对其证明力度不认可!
“原告律师,你能证明我在发视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原告没有强歼吗?”
面对冯淑柔的质问,罗大状缓缓摇头:“不能。”
确实不能。
因为并没有实际证据可以表明,有人向冯淑柔告知过事实真相。
当然,冯淑柔也没办法证明自己提前不知情。
但她并不需要证明自己不知情,而应该由原告方证明她知情,毕竟“谁主张谁举证”嘛。
你要证明对方罪名成立,就得提交足够的证据。
听了罗大状的回答,冯淑柔得意的笑了。
什么法律界的大牛,天花板级别的存在,就这?
嗯?
就这?
然而还没等冯淑柔得意多久,便见罗大状缓缓举了下手:“原告方申请提交证据。”
法官自然是同意了。
于是罗大状又展示了另外几张截图。
内容是视频评论区。
当然,也是经过了司法公正的。
“这跟刚才的证据有什么区别吗?”冯淑柔完全不以为然。
罗大状微微一笑说道:“当然有区别,请各位仔细看这几张截图。”
“1号2号3号截图里面,网友评论内容都是说,在官方通告之前,最好不要妄加猜测,传播未经证实的事情。”
“这样的评论还有很多,我并没有一一截图,我想说明的是,被告人在无法证实真相的前提下,随意散播,给我方当事人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这个性质本身就是极其恶劣的!”
“更何况当时被告人的逗音账号,拥有几十万粉丝,作为一个拥有一定粉丝基数的自媒体从业者,应当对自己发布内容秉持认真严谨的态度!”
冯淑柔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