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的牲口,还发放高利贷,勒逼百姓,抢占民女,殴民致死。雍正让李维钧严查,为受害百姓出气,雍正清楚,像这样的事情往往与上面的王府有关联,所以告诉李维钧不必有任何忌讳。
尽管如此,李维钧还是有所顾忌。李维钧是汉人,如果惩治旗人,担心遭到王公贵族们的报复。雍正再次表示,让他放手查办,秉公执法。在雍正的大力支持下,李维钧才放开手脚,处理作案的分子。
对于违法作恶的人,雍正向来不姑息,哪怕是皇亲贵族八旗子弟。康熙末年,旗人许二打死汉人刘国玉,雍正刚继位,本来新皇登基一般都会赦免犯人。但雍正却不赦免许二,他认为许二仗着自己是旗人行凶作恶,情节恶劣,如果不处决的话只会纵容更多的旗人犯罪。
清军入关后,旗人和汉人在法律上从来没有平等过。汉人如果犯了流放罪必须老老实实地充军,旗人却可以改为枷号、杖责,实际是减轻刑罚。雍正觉得这种政策跟自己的法制思想不太一致,遂召集大臣商议让旗人和汉民同等处置,废除折刑法。
一些大学士提出反对意见说,这个法律虽然不太好,容易让旗人犯罪,但是满人和蒙古人缺乏谋生之道,如果把他们发配,他们恐怕很难生存下去。雍正一听,没办法,还是按照既有方针办事吧!
在官僚集团中,也存在民族歧视。满洲官员瞧不起汉族官员,这是清朝历来的制度决定的,满官比汉官享有更多的特权。雍正对此却说:“在朕的眼里,满汉官员皆为一体。朕对臣下极为公平,从来不看其他的东西,就看这个人能力怎么样。”
清朝的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等高官,满汉都可以担任,但主事的,却一定是满人。譬如,军机大臣可以是汉人,但首席军机大臣一定得是满人。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像张廷玉这样深受雍正器重的汉人,就可以担任主事的,比满人尚书的职位还高。
雍正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