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一,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日常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从“八小时内”延伸至“八小时外”,建立健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常态化提醒机制,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核查。”
“对隐瞒不报、虚假申报或利用影响力违规经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要通过专项巡察、谈心谈话、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干部家属子女从业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第二,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关键环节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特别是对资源审批、工程建设、国资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
“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构建智慧监督平台,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三,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我们既要对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腐败分子,也要为那些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但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氛围。”
“要明确容错界限和程序,严格区分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无意过失与故意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