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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安明灿,要当老板嘛!(求追读、投资和打赏)(3 / 4)

报信的可能性。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韩孝週身边有人主动提供消息给安明灿。

噼里啪啦,李在华把自己的推测说了一遍。

安明灿听完后,苦笑一声道:“李检察官,您不去当侦探真是可惜了。不错,让我跟踪偷拍的,正是韩小姐的经纪人,至于原因对方没说,但无非那几个理由.......”

话音落下,李在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韩孝週目前的经纪公司,确实是一个麻烦。

半岛当红明星最怕爆出绯闻,一旦出现,就会遭到广告商的解约,赔偿大量违约金。

这是写在合同条款里的,经纪公司阻止艺人恋爱不奇怪,公司也怕闹出绯闻,惹出大麻烦。

不过,遇到这种事情,正常情况下,经纪人得知后,一般会先跟艺人谈谈。

而韩孝週的经纪人,则是得到消息后,直接派人跟踪偷拍,显然有着不为人知的目的。

如今经纪公司已经成了韩孝週的束缚。

看来要给韩孝週找一家更好的经纪公司,或者干脆自己当老板。

组建类似前世地球国内的工作室,挂靠在某家娱乐公司名下,自负盈亏,每年上缴一定的利润。

想到这里,李在华瞬间做出决定,旋即又道:“安明灿,作为记者,你一个月能拿多少工资?”

安明灿皱了皱眉头,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

“正常收入两百五十万,再加上一些灰色收入大概四百万左右。如果能碰上大新闻,可以高价贩卖给对方,公开价格一般在三千万,到一亿之间。

“当然,这样的收入要上缴给公司一部分,我们cys娱乐百分之五十......”

说着说着,安明灿突然破口大骂:“这帮狗娘养的老板,我们拼死拼活,还得上缴百分之五十,简直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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