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了。
希德没有急着走,他在桌子对面坐下想要打听点消息,保民骑士官很悠闲又对希德很好奇,两个人很快就聊上了天
眼前的牡鹿骑士长着一张富有男性魅力的俊脸,留着金色的大背头,他年纪不是很大应该只有三十出头,有着一根大鼻梁、深邃眼窝中是一双蓝色的小眼睛,短短的络腮胡被打理得非常漂亮,显然是一位非常非常注重外貌的骑士。
从两人聊天中得知,眼前的骑士叫做卡斯帕-舒梅切尔,是牡鹿骑士团大骑士长舒梅切尔的儿子,是一位典型的贵族公子哥,每天都要花一个小时在自己的装束上。
罩袍干不干净?盔甲够不够明亮?胡子整不整齐?鼻毛修了没有?
这都是卡斯帕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按照他的话来说,细节决定成败,这点小事情都搞不好牡鹿骑士同僚们会看不起他,更会让牡鹿人蒙羞。
希德闻言笑笑,他能读懂卡斯帕的潜在意思,于是他说道:“122人。”
“?什么122人?”卡斯帕愣了一下。
“卡斯帕先生,我知道,你们牡鹿骑士各个都是治安能手,剿灭魔物、驱逐匪徒、侦破案件跟比武单挑上,你们牡鹿骑士名声在外,但是,我是说但是,你们消灭匪徒时,一定都会穿着盔甲骑着战马带着武器结伴而行吧?”希德笑道,他朝着卡斯帕伸出自己脏兮兮的双手:“但我只穿着这件麻布衣服,用一把匕首解决的问题,知道最近奥斯陆大道上的罗萨匪帮惨案么?’
“36個人全部死在睡梦中?”卡斯帕咽了口口水:“你干的?”
尽管做派奢华过于注重礼仪形式,可牡鹿骑士团这个成立于三千年之前的组织中几乎不存在弱者。
牡鹿骑士成立于第三皇朝时期,是一个古老而荣誉的骑士团,也是极少数传承至今依然拥有强大战斗力的骑士团,牡鹿骑士们全部选拔于牡鹿公国的诺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