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成绩很好,足够考进本地大学,但父母为求让我多见点世面,便送我到美国去。有名远亲住在南部的德萨斯州,于是我便在当地的大学过了三年贫苦学生的日子。
德萨斯州的天气炎热,而南方地带的居民作风老实,就算是富有人家,看上去并不时髦。或许我可以直接说一句:“乡里的、老套的。”金璧辉煌式的豪华,就是当地富豪对品味的理解。虽然我仰慕权势财富,但我亦讲求那种Sophisticated的感觉。在那里我完全感受不到。
为着前途,我主修财经。而在第一年的大学生活中,我交了男朋友,他是一名美日混血儿,很英俊,读市场学。我很喜欢他,常常窝在他的宿舍煮东西,看电视,很无忧无虑。假期来临,我们去露营,又驾车到邻近的州小住。
他的家人都住在德萨斯州,小康之家,没什么特别。而他,个性很随意,对自己的前途亦然,没什么理想,甚至不奢求离开这南方世界。有一次我说想去纽约过暑假,他却说宁愿留在德萨斯州做暑期工。我很不开心,那份暑期工根本帮不上什么忙,钱少之余,对他将来的工作亦没帮助。
终于,我自己飞到纽约度暑假,住在父亲旧下属的家。我看音乐剧,逛博物馆,在时髦的大街上逛。这个大城市我喜欢到不得了,这种大都会,与我才是天作之合。
回到南部后,我便与他分手。而事实上,他也在当暑期工的公司内结识到更合他性情的女孩子,我们分手时,他比我更轻松。
而我哭了,我为一段感情的完结觉得难过。最难过的是,我怀疑我们根本没相爱过。
这两年来,我们都只是对方的玩伴,我们结伴玩乐结伴浪费青春。如此而已。
谈什么爱情,男女之间的事,说多无聊有多无聊。
看吧,我比他条件好上那么多,却是他更早变心。你说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