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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9 / 26)

不要猪皮的,水牛皮的也不 行,别人说容易穿走样。你们得给我买双上等黄牛皮的,好看的。”

赶超连说:“照办,照办!”

秉昆也说:“你可想好了,不许反悔!”

郑娟说:“这么点儿事你就不能替我做主了?如果我不来你们仁就 一直愁下去? 一处破土屋我有什么反悔的?于虹,找张空白纸来!”

秉昆问:“你要干什么? ”

郑娟说:“咬破指头写下血字据呀,你不是怕我反悔嘛!”说罢,真 将一根指头往嘴里塞。

秉昆连忙阻止:“别别别,用不着你那样,我信了!”

于虹抱住郑娟哭了。

赶超两口子的事一波三折。首先是,那破土屋不属于房管所登记在 册的公房,也不属于某单位。要说完全属于郑娟吧,她又任何证据都没 有。什么人当初经什么部门批准当年盖了那土坯房,又是在什么情况之 下由郑娟一家住上了,不但郑娟说不清,也没有任何人能说得清。新区 居民登记点的负责同志认为,如果太平胡同居委会主任肯出具证明材 料,再由区一级民政局盖章,他们就可以给落实。当年认识郑娟和她母 亲的居委会主任早死了,往后的主任们都没见过她,反倒以为孙赶超一 家才是屋主。郑娟用了整整两天时间,三十年后遍访故地太平胡同,挨 家挨户寻找还记得自己的人。她当年过的是隐居式的生活,能回忆起她 的人少之又少,但是她一提自己卖冰棍的老娘和瞎眼弟弟,有些人却印 象深,还记得。后来成为北普陀寺萤心师父的光明,在太平胡同已是 鼎鼎大名。名人的姐姐请求做证,何况是佛门名人,谁都不敢拒绝,老 百姓谁不想取悦僧医的姐姐呢?两天后,郑娟大功告成,周秉昆所写 的“情况说明”上按满了指印签满了名。街道主任一见,也只得盖上 了印章签上了名。区民政局却说还不行,得补上派出所的章,郑娟又 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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