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罪”构建的七种人。老警探沙摩塞代表“理性”,结局是虚无。米尔斯警探代表“感性”,结局是迷失。妻子代表“纯洁”,结局是献祭。未出生的孩子代表“无罪”,死于酷刑的几个人代表“有罪”,他们都必须毁灭。第六种是平庸的人们,过着无聊无知无趣的人生,他们的结局是海明威那句话的后半。恶魔约翰·杜的定位是上帝,伊甸园的原罪,让人们怀疑上帝是否全知全能全善?这一刻上帝和撒旦高度重合。”
影评人们给予这部电影的评价相当之高。
其实过去不是没有类似的给予连环杀手这样那样的自圆其说的杀人理由,但是却很少有这样的将自己都圈了进去的。
很快地影评人们和媒体人们就开始了摩拳擦掌的解读。
没办法,很久没有这么对胃口的可以让他们尽情地解读的影片了。
“暴食、贪婪、淫@欲、懒惰、骄傲、嫉妒、复仇,有种宗教上的道德劝诫的警世意味。
罪犯严密的犯罪逻辑,是本片的线索。从前五种罪来看,罪犯没有过错,起码是在替天行道,要说错也是社会的过,而最后的“嫉妒”和“复仇”正是本片的争议之处:在罪犯看来,大卫枪杀自己就是完成了救赎,最后的环节如果完成不了,那么类似的循环就不可能被他人重复,从这个角度讲,罪犯是无罪的,他是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在大卫及一些观众看来,罪犯不能以任何理由害死无辜的生命,特别有孕在身的翠茜,是无论如何不能被接受的。这样,一个解决不了的矛盾就产生了,法律上是罪犯杀了人,但是伦理上他又没错,杀了翠茜,又是为了完成使命,当然,我说的伦理不是指杀人偿命一类的问题,再说“嫉妒”也算不上罪行。
这可真的是一个越想越恐怖和变态的问题,或许正因为我们只是普通人吧,所以,我们很难理解这样的太过深刻的问题。
回到电影本身,影片的名字只有一个醒目而惊心的单词--“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