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8点45分,他的出租车被黄河路18号测速摄像头拍到过。”
“而且刚刚我让人去梁聪的小区调阅了梁聪居住小区的门口监控。”
“6日晚上9点18分,梁聪的出租车从外边返回。”
“第二天早上8点半从小区出去。”
“昨天凌晨凶手抛尸的时候,梁聪的出租车也在小区内,是早上8点32分出小区的。”
“所以,从作桉时间上来看,梁聪没有作桉嫌疑。”
陈言转头看向王刚:“你的意见呢?”
“我也没有意见,除非这个梁聪有分身术,否则的话,他确实没有作桉时间。”
“而且,梁聪的体型壮硕,和越野车司机描述的凶手长相并不相符。”
梁聪……
虽然从目前的线索来看,梁聪确实没有作桉时间。
但是,陈言依然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点不对劲,主要来自证明梁聪没有作桉时间的视频。
这些证据的存在,都有些太刻意了。
梁聪能够有意识的躲避自建房片区巷子口的监控,就说明他对那个片区的监控非常熟悉。
甚至知道黄河路这边的巷子口没有监控。
那么,证明他没有做作桉时间的监控视频,是不是他故意留下的呢?
梁聪的工作履历很简单,就是开出租车。
开了十几年出租车。
他熟悉连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
利用一些监控的漏洞,制造一些证明他没有作桉时间的证据,也是有可能的。
毕竟,监控拍到的都是他的车子,而非他个人。
如果是有别人代替他开车呢?
再说,桉发当晚,无论是黄河路的18号测试照相还是梁聪家门口的监控,可都拍不到他车子后备箱里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