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甜甜成了绝对的木艺大师。
说句不怕自大的话,她俨然比鲁班大大还要牛逼。
毕竟技艺都是不断发展的,除了一部分失传的上古秘法,大部分的技艺,应该是能够超过前人的。
何甜甜成了木艺大能,再重新翻看在回收站淘到的这本官员手札,竟也有了新的领悟。
眼瞅着快到半个月之期,何甜甜留了一天当做回程的时间,便开始往家赶。
她不知道,在她离开的这十多天里,郑家村、红和生产大队乃至周围的几个村落,她俨然成了众人议论的焦点。
绝世好大哥!
为了弟弟,连命都不要!
对儿女也好,明明可以用女儿换彩礼,却宁肯去卖血!
当然,也有人暗地里骂他傻缺,是个不折不扣的湖涂虫。
但即便是这些骂他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嫉妒——我怎么就没有这么一个好大哥?
消息传到了宋家村,宋春红和几个孩子都惊呆了。
“大丫她爹,他怎么能、怎么能去——”卖血?
这是拿命换钱啊!
“已经是不要命了!别人是实在没办法,才去弄上一回!”
“你家郑渔可好,居然想半个月卖十次!”
“身上总共才有多少血啊,他这是要把自己给抽干了呀!”
“可不是!唉,这个郑老大,真是想不开,怎么就闹到这一步了?”
想当个好儿子,好大哥,大家都理解。
可也没必要把自己的命都搭上啊。
不是还有个十五岁的大闺女嘛,听说王屠户愿意出三百块钱的彩礼呢。
换做其他人,估计就把闺女给嫁了。
如此,既能全了名声,还不会伤害自己。
至于儿女……他们的命都是父母给的,现在又不是让儿女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