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产充公。
为掩饰其他犯罪行为,偷盗手段极为恶劣。
除理应还给左家、罗家、朱家被偷盗银两外,扣除罗母受伤医治的药费,还要按律例,依照所偷盗数额,赔偿三家翻倍银两。
也就是说,如若三家被偷总额为一千两,除还给三家千两外,还会再赔偿一千两。
关于赔偿方面,翻倍是本朝律例中的最高档。
朱兴德握着捕头佩刀,听完审判,表情一怔,心里热乎乎的。
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他万万没想到,新知县直接按照最高那一档处理。
昨日,他还问过小妹夫。
咱家被偷那事儿,一般会给多少赔偿。
对于这方面,他很是关心。
这就是他,他很现实的。
说出花儿来,审案子最终要面对的还是银钱。
而说句实在的,咱穷人家就是这样。在没死人的情况下,银钱咋不重要呢。对于赔偿很是看重。
总是不能偷完给了本钱,然后只还给本钱就拉倒了吧。
要不然遭的那些罪、哭的那些场、挨的那些吓,凭啥不赔偿一些。
那时,小妹夫一边翻书一边还说呢,判主犯斩了,又赔了伤人治病的银钱,偷盗过程中也没造成咱家死人,以上这几点都是客观前提,依照律例,正常情况下,根据咱家被盗数额,差不多也就是再多赔个三四百两白银吧。都到不了一半。
没办法,想要依律例说事儿,一般翻倍那都是家里死人了。
虽不敢说这是硬性条件,但是大多数的官员审案都是如此判决的。
而知县大人想偏着咱们这面,也不会太让人诟病的宣判赔偿翻倍。
由于早就在罗峻熙那里知晓答案,朱兴德本来没抱什么希望,寻思至多四五百两上下晃悠呗,却不想,新任知县就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