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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首次重新分配利益(5 / 7)

份比例是61%,行使的股权是66%,原则上2012年12月底之前不会变动,为了确保万一情况下,我对公司始终具有100%掌控权,我起草了一份一致行动人协议。”

说着,温良从公文包中掏出了第二份文件,也是每人一份。

“有异议请直接提出来。”

这份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但内容很苛刻。

总结起来是两点:

1、对外,100%以温良的意见为准。

2、对内,温良在涉及公司掌控权等特别核心事务上,具有永久性一票否决权。

其实是一个意思:大方向上,可以商量,但最后以温良的意见为准;具体执行事务上,各自拿捏起来。

条款温良没直接说,意思是明确的。

任何一家公司发展都不会一帆风顺,前不久就出现过小资本机构报价的事情。

利益最容易动人心,丑话说一次两次还行,说多了没意思。

合同、协议是最好的保障,也有利于大家相互放心。

温良说完后,私人会议室也就安静了片刻,随后响起了‘唰唰唰’的签字声。

没人对这份条款苛刻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异议。

过去的经历让大家都很清楚,没有比温良更适合领导他们的人了!

至此,博浪的股份被温良重新分配成了好几个部分:

温良持有61%;

包括汪婉瑜在内的联合创始团队合计将持有34%;

期权池5%。

…………

随后,温良甩出一份《公司发展初期阶段薪酬体系正式施行方案》。

温良喝了两口水,才再度开口:“目前这份方案施行期限到2012年底,方案核心是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只是分工不同,而非定薪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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