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完成了,一切就变了。
1994年,他完成了《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的博士论文。
他在这篇论文中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在企业中,为什么是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佣资本?
换做人话:资本的正义性。
这篇论文的初稿,即获牛津大学经济学研究生最佳论文奖。
章唯赢在这篇论文里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华国的经济改革应该“国有资本变债权,非国有资本变股权”。
简单的说,就是要求国有资本从国有企业中退出来,变成债权人,收取固定的回报,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交给私人企业家来管理。
这样的改革思路被漂亮国著名的华国经济问题专家lardy 教授为之拍案叫绝,称为‘章氏定理’。
1995年这篇论文在国内出版后,引起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成为最畅销的学术著作,被其他学者广泛引用,是其后三年间被引证最多的论著。
1998年,这本书获得华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成为许多经济学研究生人手一册的必读书……
而其实这个所谓‘章氏定理’,本质上和搞垮北极熊经济那套‘全民持股’,并没有什么区别。
就是要求国有资本在市场经济中全面退出,将一切经济活动交由市场来自行调节。
本质上还是一个路子,不过大道至简的‘章式定理’因为跳过了‘全民持股’的过程,显得更加隐蔽。
“作为债权人,正常情况下只是一个固定收入的索取者,不承担风险,也不用干涉。
国家作为债权人,只要企业不破产,它的收入就是稳定的。
国家作为债权人还可以在企业还不起债时对它进行起诉,让它破产,这也是国家作为债权人的一大好处。
在这种情况下,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