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没后,忆和靖“妻梅子鹤”语,自号梅逸。权葬芸于扬州西门外之金桂山,俗呼郝家宝塔。买一棺之地,从遗言寄于此。携木主还乡,吾母亦为悲悼;青君、逢森归来,痛哭成服。启堂进言曰:“严君怒犹未息,兄宜仍往扬州,俟严君归里,婉言劝解,再当专札相招。”
余遂拜母别子女,痛哭一场,复至扬州,卖画度日。因得常哭于芸娘之墓,影单形只,备极凄凉,且偶经故居,伤心惨目。重阳日,邻冢皆黄,芸墓独青。守坟者曰:“此好穴场,故地气旺也。”余暗祝曰:“秋风已紧,身尚衣单,卿若有灵,佑我图得一馆,度此残年,以持家乡信息。”
未几,江都幕客章驭庵先生欲回浙江葬亲,倩余代庖三月,得备御寒之具。封篆出署,张禹门招寓其家。张亦失馆,度岁艰难,商于余,即以余赀二十金倾囊借之,且告曰:“此本留为亡荆扶柩之费,一俟得有乡音,偿我可也。”
是年即寓张度岁,晨占夕卜,乡音殊杳。至甲子三月,接青君信,知吾父有病,即欲归苏,又恐触旧忿。正趑趄观望间,复接青君信,始痛悉吾父业已辞世。刺骨痛心,呼天莫及。无暇他计,即星夜驰归,触首灵前,哀号流血。
呜呼!吾父一生辛苦,奔走于外。生余不肖,既少承欢膝下,又未侍药床前,不孝之罪何可逭哉!吾母见余,哭曰:“汝何此日始归耶?”余曰:“儿之归,幸得青君孙女信也。”吾母目余弟妇,遂默然。
余入幕守灵至七,终无一人以家事告,以丧事商者。余自问人子之道已缺,故亦无颜询问。
一日,忽有向余索逋者,登门饶舌。余出应曰:“欠债不还,固应催索,然吾父骨肉未寒,乘凶追呼,未免太甚。”中有一人私谓余曰:“我等皆有人招之使来,公且避出,当向招我者索偿也。”余曰:“我欠我偿,公等速退!”皆唯唯而去。
余因呼启堂谕之曰:“兄虽不肖,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