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依旧绚烂,窗外的夜风,席卷着千家万户的思愁,飘向湛黑的天空。
翌日早上。
孙泞来接林意,两人联袂来到公司。
抵达蔡老板的办公室时,公司一姐孙梨也在此。
蔡老板从办公桌前拿起两份合同:“嘞,你俩都看一下。”
林意翻开合同一看,这样的合同他已经是不陌生了,在《新聊斋》时的各项条款就有,无非就是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当然了,既已成为唐人旗下艺人,形式上的违约条款方面就没有那么列举详细,按照公司章程走。
在拍摄日期方面。
林意发现自己实际上是分成了两部分,第一部分时间是四月初到五月中旬,第二部分是六月初到八月,比印象里的原时空是晚了一些。
这之所以分成两部分,除了拍摄地的大转场因素外,也有从五月中旬到六月初的半个月里没有林意戏份的原因。
片酬方面嘛。
既然是自家人,又是自制剧,公司给出资源捧你,在《仙剑》资金本就有限,那自然就是辛苦费喽。
所以,作为男一的林意片酬其实还没有孙梨所饰演的配角青儿高,基本就辛苦费,取了个整数一万块一集,毕竟在公司的资历不足嘛,片酬也分两部分给,一部分是个人戏份杀青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付,另一部分在电视剧售给电视台后结清。
当然,附加条款规定了林意为《仙剑1》所创作的曲目不记入在内,付款的模式也与演戏片酬不同,按照影视剧请业内词曲人的流程来。
这方面,是公私分明的。
翻看完合同的林意,拿起一旁的笔,在自己的签名处刷刷的写下自己名字。
一姐孙梨也没有什么犹豫,青儿这个角色,她还挺满意的,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她也能理解公司没把女一角色给她的原因,毕竟自己都去结婚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