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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fbi分部。
一哥瑞凡·朗多正在苦大仇深的写辞职信,检讨书等等,就见大门猛的被从外推开。
开门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性文职人员,也正是瑞凡的前秘书,没等瑞凡开口,她就惊慌道,“sir,刚从海关得来的消息,上次在洛城闹得天翻地覆的那个港岛人喇叭,和水晶湖那个杀不死的怪物,又一起乘坐航班来了。”
“他们的目的地就是洛城,除此外,之前绑架走亚伦·福克斯阁下和麦考利·斯通阁下的约翰·威克,也乘坐同一班航班,回来了。”
瑞凡·朗多大惊,再也顾不得对方没有敲门就开门的小事了,而是直起身子连带的椅子都被绊倒,“真的?”
女秘书连连点头。
瑞凡·朗多破口大骂,“混蛋,这群混蛋把这里当什么了?才离开这么一点时间,又回来……”
说着说着,瑞凡一拍脑门,“我已经写好了辞职信,这件事和我无关,狗屎,老子去放假了!不管谁找我,都说我已经辞职了。”
丢下一句话,瑞凡抓起自己的风衣就跑路了。
他好好的fbi洛城分局一哥,为什么要写辞职信?虽然说喇叭第一次祸害洛城,也杀了二三百干探,但喇叭那个锅有点奇葩,那是专门绑架富豪,给中下层市民瓜分富豪财富。
fbi是解救富豪,擒拿这个破坏规矩秩序的人,才死伤惨重。
那样的死伤,在喇叭恐怖的战斗力下,瑞凡觉得这是非战之罪,敌人太强,不可抗力,尤其是等水晶湖那个宝藏男孩杀出来,和喇叭联手做事,那不可抗力的因素就更大了。
写着各式各样的报告,托关系求人情等等,最终没事。
可约翰·威克、马库斯、文森特三人组,开着直升机突袭福克斯庄园,最顶尖的加州财团大富豪、德州财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