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
可道士似乎依旧没有放在心上。
只是看着同样懒得挣扎的红缨,问道:
“我锅里粥煮好了……要不,先吃饭吧?”
“……”
金光四散。
道士一指正厅:
“等我。”
说完,直接扭身进了厨房。
……
片刻。
金光从厨房飘出,捧着碳炉放到了红缨所坐的桌前。
接着便是一个宽大的陶盆,以及两坛酒。
最后,是一大簸箕李臻现切的羊肉,还有一些腌菜碎末,以及一团放在陶罐里,看起来黏糊糊都成坨了的黏粥。
上次秦琼拜访时,时间太赶了。
其实正儿八经的粥火锅粥水应该是不见一粒米的,所以他这次从下午说完了书后,就开始熬煮,煮了接近一个半时辰后,还用簸箕把锅里的残渣滤了出来。
这样,整个陶盆里的就是纯净粘稠,散发着丰腴米香气的粥水了。
而等一会涮完了肉,那一坨黏粥就要加到米汤里。
这样吃的粥水锅才最正宗。
并且,他今天的蘸汁还特别搞到了豆麦酱。
也就是酱油。
这玩意西汉就有了,只是分清酱和厚酱。
清酱就是后世的酱油,而厚酱就是混合着清酱的渣。
前者贵,后者便宜。
有这东西,混合着些许茱萸和姜丝。
还有一条肥美的河鱼。
这顿饭,李臻是真真正正的下心思了。
端着两大簸箕来到桌前,他笑着说道:
“这是贫道研究的新吃法,这酒也不错。杜康,知道吧?洛阳城特产,味道真不比飞马城的差。”
说完,揭开了泥封,倒了两碗酒,把筷子递给了红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