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变之后列强给日本的压力,民国政府和日本犬养毅政府秘密签订了一个条约。
密约的内容是中日双方全力合作,相互提携,双方进行紧密的商业合作,中方尽最大诚意也尽最大力量满足日本在经济方面的需求。
中方向日方提供工业原材料并开放广阔的消费市场,日方向中方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中国发展工业。
日方承诺把东北主权还给中国,东北的关东军会保持九一八事变之前的态势,中国政府允许日本往东北移民,东北在经济发展方面所获得的利益,相当一部分归日本所有(列有具体的细则)。
这个密约如果能实现,在当时可以算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这个时期的日本不乏有远见的贤人,他们看得出来,中日双方越是争斗不休,对双方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受益者不过是欧美列强。
所以中日之间不应该争斗,而应该团结起来,用日方的资金和技术交换中方的工业原材料和广阔的市场。
从条约上看,考虑到了国情的不同,也算相对平等,当然因为日本已经迈进了工业强国的行列,所以还是日方受益大,中方受益小。
但对民国政府来说,这是能够接受的最公平的条约。
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百分之百公平的条约,利益的天平总是往强者一方倾斜。
这个密约得到了天皇的批准,军部开始时也同意了,毕竟他们的目标并不是中国,而是苏联或者英美等列强。
中国作为一个广袤的国家,保证能够向日本源源不断地提供原材料,并向日本全面开放市场,日本会在十年内成为一个巨无霸的强国。
如果这个条约得以实施,中日之战有可能会往后推延十到二十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格局也会因此发生变化。
在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状态下,中国遭遇战乱也许不可避免,但规模肯定会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