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好一点,毕竟枪伤在脑袋上,身体基本完整,衣服也因为保存术得到了比较好的保存。
不过这衣服本身就挺破旧的。
安德里亚:“小姑娘的衣服我来挑吧,看你也不像是会买女人衣服的样子。”
马沙沉默了几秒,说:“那啥,我的衣服也拜托你了,我对衣服……实在不擅长。”
毕竟上辈子马沙穿了很长时间的格仔衫。后来网络上形成了对格仔衫的偏见后,马沙要买衣服的时候就是随便找个人气高、价格又不贵的潮牌店,点按销量排列,销量最高的三款一样来一款。
有时候晒的衣服没干,实在没衣服穿了,马沙就会穿上老妈买的衣服——那些衣服,连马沙都觉得老土,那应该是真的很老土。
每次马沙穿老妈买的衣服去单位,女同事都会看着他笑出声来,给他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安德里亚盯着马沙看了几秒,点头:“行。不过你要先回答我的问题,你刚刚为什么从我身后站出来了?”
马沙随便编了个理由:“我发现躲在你身后,那帮人因为看不见我的手反而很戒备我,不如走出去让他们看清楚我的一举一动。”
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马沙在测试金手指呢。
但是这个解释,安德里亚欣然接受了:“嗯哼,不错嘛,我稍微对你刮目相看了。”
白瑞德:“大小姐,你总在不必要的地方矜持,大大方方的表达你的赞美多好。”
“啰嗦。还有啊,你刚刚把争取到战术优势的点子全归功于他可不对!我的镜子才立大功了!”
“是是,来,小姐你的两百。”白瑞德把五张通缉令塞到安德里亚手里,“最后三张是我的,两百块!好,分赃结束。”
马沙指了指匪徒的尸体:“尸体身上的东西不扒?”
“你想拔?别这样,他们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