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面前。
别误会,他不是来解决眼前的舆论危机的,事实上,这点舆论,压根就不算什么危机。
只是nike觉得,勇士打破了连胜纪录,他们可以借此机会再出一款签名球鞋。
他们找到了阿隆·古德温,但阿隆·古德温觉得,他得先问问林星的意见。
“有话直说,阿隆。”
“我觉得你不该一下子攻击这么多对手的。”
“你都说了是对手了,是对手就该攻击,没什么错吧?”
“可是,太锋芒毕露了。”
“别担心了,阿隆,一个人赢球的时候,他做什么都是对的。”
“但一个人输球的时候,他做什么都是错的。”
“对啊,我这不是没输吗?”
“可你总有输的那一天。”
“我?总有输得那一天?不会的,阿隆……”
nike想再出一款签名球鞋,林星拒绝了。
因为他总觉得,nike现在疯狂的出他的签名球鞋,是想抢在他合同到期之前,再榨一笔。
林星大概是看出了nike的不真诚,他已经决定,自立门户了。
他已经想好了,nike不愿给他独立品牌,那他就去收购一家球鞋品牌,自己干。
篮球鞋这东西,技术很重要。
但九零年代,技术的影响还没那么大。
说到底,时间线拉得很长,nike的优势看着很大。
但在二三十年的时间线里,他们的优势就不是很大了。
林星真要收购一个新品牌,他有足够的时间在技术层面追上nike。
技术没了问题,那剩下的,就是影响力了。
林星有后世的记忆加成,再加上他自己。
真要比影响力,nike绝对比不过林星自立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