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歌莎小姐是“时身”这件事,安格尔其实之前就已经发现了一些端倪。
她外在虽为婴儿状态的瓷偶身躯,思维却透着超越时间维度的敏锐,加之歌者与羽森一族对其态度明显带着敬畏,种种矛盾早已暗示她绝非表面所见的“幼体”。
在安格尔想来,要么就是它生而知之,类似歌森镜域的天生神灵,所以才会折服他人;要么是某个大人物的分体,歌者与羽森一族敬畏的是那位本就成名的大人物。
如今答案揭晓,印证了他的猜想。
白瓷歌者的时身……
这样一位站在一界顶端的大人物的时身,也难怪无论是魔笛还是玫叶夫人,都对她敬畏有加。
“据我所知,能使用歌者名号的,皆是奇迹的创造者……”
“奇迹?”歌莎小姐一怔,发现安格尔说完后,还用一种敬畏的眼神看着自己,她似乎明白了什么,捂住嘴巴轻笑:“先生该不会是看过《歌颂者篇章》吧?”
安格尔:“《歌颂者篇章》?”
歌莎小姐目光看向玫叶夫人,后者立刻了悟,解释道:“这是歌森镜域一个名为奉族的小族群所编撰的书册,它们的力量源自于奉主的欢欣,所以酷爱拍马屁,讨上位者欢欣。”
“就像白日镜域的长惑族,可以从煽惑中得到力量。奉族则是可以选定一个或多个奉主,通过讨得奉主的欢欣,就能从中攫取成长养料。”
在歌森镜域,奉族所选定的奉主,自然是霸主族群:歌者与羽森一族。
它们为歌者编撰了《歌颂者篇章》,为羽森撰写了《黄金花园史诗》。
而且,这两本书籍还是期刊。
每过一段时间,里面就是各种对歌者与羽森一族的马屁与赞颂。
正常来说,这样的纯拍马屁的书籍是不可能受人青睐的,奉族又不笨,它们也知道纯马屁肯定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