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一声,别过眼去。
人也都到齐了,众人准备就绪,上马的上马,坐马车的坐马车。
凤九离这次跟凤离墨出来,并没有带容惜,便与凤离墨还有常修以及云清欢一同骑马,常修性子跳脱,最能活跃气氛。
“九离妹妹,你可是不知道,离墨哥在北疆被人称为战神,百步穿杨都是小意思。上次西戎小国突袭,离墨哥临危不乱,直接一箭把对方的首领给射下了马,你猜怎么着?那些敌军都慌不择路地逃窜了……哈哈哈哈!”
“还有一次,我们去北疆边境巡逻,碰到了一只大黑熊,好家伙,那只熊足足有五个人那么胖,至少也得有两米高,那一巴掌拍下来,树都给拍折了。我们好几个兄弟都受伤了,最后还是离墨哥把那大黑熊撂倒了,手臂上还留了一条好长的疤……”
凤九离听得入迷,常修说的,全都是她不知道的事,全都是凤离墨生死攸关的事。
他经历的战役,他杀的敌,他受的伤,他好几次,奄奄一息……
可是那个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凤离墨,那个在敌军心中战无不胜的凤离墨,那个被南越百姓奉为战神的凤离墨,在众人为他的胜利而欢呼时,又有谁会守在他的床畔,为他担忧?
她不由得想起那一次,她从京城远赴北疆,只为求凤离墨起兵相助夜明轩。那时的她一身风尘仆仆,为了赶路,手掌也被磨得都是伤。
凤离墨身穿盔甲,从北疆城门里走出来,脸上的表情是惊喜,是愤怒,也是无奈。
得知她的来意之后,凤离墨是久久的沉默,凤九离记得清清楚楚,他当时只问她:“为了一个男人如此付出,值得吗?”
值得吗?当然不值得。
她为了夜明轩,辜负了凤离墨,也利用了凤离墨,而有多少个日夜,他在孤灯冷帐中默默地舔舐自己的伤口,穿上盔甲的他,是保家卫国的大将军,脱下盔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