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忘记我了。”
“邯郸,河畔,烤鱼,你当真没有印象了吗?”
嬴政双眼紧盯公孙丽,再次问道。
“邯郸……”
公孙丽目露恍惚,“邯郸?我幼年时确实随祖父到过邯郸,不过那时我只有六七岁。”
公孙丽喃喃自语,很快,她似是想到了什么,蓦然抬起头来,指着嬴政,“是你,阿正?”
公孙丽目中带着几分不可置信。
因为她实在想不到,十几年前在邯郸遇到的那个脏兮兮的小男孩会是而今面容冷峻,高高在上的秦王。
毕竟当初的小男孩穿着麻布衣袍,极为简陋,而且看起来极为瘦弱,人脏兮兮的,和普通农家孩童没什么区别。
而那时她便是贵族少女,衣着华贵,在祖父去觐见赵王的时候,偷偷溜出来玩,在河边遇到了那个少年。
两人一个宛若高高在上的仙鹤,一个则是地上泥淖中的小兽。
出于怜悯,她将自己的一个玉佩送给了对方。
而对方则将刚刚叉到的鱼烤了给自己吃。
这对她而言,也是一番别有滋味的体验,往后几天她经常偷偷跑出来找正玩,不过没几个月,她就随着祖父离开了赵国,自然也见不到了。
这么多年,她早已将这件事忘记,没想到,如今在秦国,在咸阳,在秦王宫,在一个高高在上,从一个从来未曾想到过的人口中说出了这件被尘封的记忆。
此刻,她看到嬴政从怀中取出一枚玉佩,玉佩上刻着一个‘丽’字,这一刻,公孙丽目中充满不可思议,“真的是你,正,你怎么可能会是秦王,你不是赵国的……”
这个消息对公孙丽无疑是极为震撼的。
虽然她当初与嬴政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两个月而已,虽然那个小男孩也很有教养,但是不论从衣着还是什么来看,都不像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