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下,而律法则掌握在秦王手中。
偏偏秦王并不昏聩,反而极有能力与野心。
注定秦国如猛虎出山,势不可挡。
“我,该留下吗?”
韩非自问。
他是佩服嬴政的,也非常喜欢秦国的制度。
因为他自己便喜欢刑名之术,更是将法家法治代表商鞅与术治代表申不害以及势治三者合一,著为书籍。
毫无疑问,秦国是最适合他的舞台。
也是最容易施展出自己抱负的国家,也是唯一能够尽情施展自己学说的国家。
因为普天之下,唯有秦国将法制推行的最为彻底。
他不知道,如果没有秦国,未来是否还有能将法制彻底贯彻的国家。
因为法制推行是艰难的,维持更加艰难。
人天生渴望自由,规矩、法制对人而言,本身就是一种约束,自然不乏挑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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