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缓起身,走到湖旁,迎着徐风,看着明媚的景色,低声自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傻子还是勇士……”
这个问题的答案韩非不清楚,但他知道,有些事情他必须做。
无关对错。
只因他的身份。
眼睁睁看着韩国被秦所灭,他做不到那么潇洒。
不是所有人都能如同洛言那般潇洒,大部分人活着活着就失去了自我。
因为他们有着自己在意的东西。
至于洛言。
他在这个世界上有在意的东西吗?
这个答案也许只有洛言自己才清楚。
……
这兔子又肥了,端木蓉养兔子有一手的。
洛言捏住兔耳朵,将这只大肥兔抓了起来掂量掂量,心中嘀咕了一声。
与此同时。
屋内的端木蓉也是走了出来。
明媚的阳光下,端木蓉端着一个装满药材的木托走出,依旧是那一身浅蓝色的常服,淡色丝巾包发,刘海垂落,细长的眉毛若隐若现,姣好的面容白净,浅紫色的眸子更是清澈明亮,如一汪清泉一般。
似一朵缓缓绽放的莲花,清雅的芬芳令人心动。
洛言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同时本能的扫了一眼那渐渐展开的弧度,心中评价了一声:确实很会养兔子。
站在专业人士的角度上观摩,洛言觉得端木蓉的规模要远胜红莲。
这无关猥琐,只是刻在男人基因之中的本能,用欣赏的目光注视两眼,表达一下关心和有爱。
别说有男人对这个不感兴趣,那样的男人还是男人嘛?
最多有的男人喜欢平的,有的喜欢鼓鼓的。
这就和吃豆腐脑放不放盐一回事,有些人还喜欢放酱油和糖,刻在基因之中的口味也是有些许差距的,但本质上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