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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 我叫李四(6 / 8)

有顾客之类的欺负猪肉摊贩,他肯定不让,肯定跟人家急眼,肯定为猪肉摊贩出头。

也就是说:段锋每天抠的猪腰子,就是小贩给他的保护费,这保护费一点儿都不贵,而且管用。逢年过节或者手头紧张时,他就直接提着刀和一个大塑料袋去农贸市场,看见谁的猪肉的血脖子比较肥,立马手起刀落切下一片,大概也就是2、3斤的样子。

“兄弟,今天我岳父来家,我切块肉,你称下多少钱?”段锋还作势掏钱。

“段哥,你这是哪儿的话,就算是兄弟孝敬你家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

段锋在90年代初就是靠这手段来钱,平时抠猪腰子,偶尔切块血脖子,作恶多端肯定算不上,但也的确称的上是个地癞子。终于段锋在90年代初他在一次为猪肉摊贩出头的时候捅了人,被判七年。

服刑时,段锋认识了很多我市市区的一些混子,这时他清楚的认识到,事实并非毛主席所说的“农村是一片广阔天地,在那里我们可以大有作为”。实际上是:想当一个好混子,有成就的混子,就必须进市区!

市区的猪腰子,很多,多得让他眼花缭乱,数都数不过来。

大志是被城里的流氓把梦照亮的,而段锋是被城里的猪腰子吸引进城的。

出狱当天,穿着一身赵本山式“人民服”的段锋就买了一把刀去了位于我市教育学院旁边最大的一个农贸市场。

“兄弟,我刚从山上下来,没工作,借你个猪腰子吃,要不就饿死了。”

段锋说这话的时候的表情是诚恳的,目光是凶残的。是个人就能看出来,段锋这是来抢猪腰子了,但是报案说抢劫吧?人家民警肯定拒绝受理,再说人家段锋说是饿急了“借”一个,难道还能因为这猪腰子再把段锋弄进去不成?如果跟段锋翻脸不给猪腰子吧,眼前这丧心病狂的刚出狱的劳改犯给自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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