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那一种败类也多?”
见小棒头苦思不解,宝宝又提示道:“那类人的手脚特别灵活,却不是武林中人。”
小棒头喃喃念道:“手脚灵活……不是武林人……扒手!”说着大叫起来。
秦宝宝点头赞许,小声道:“所谓钱不露白,咱们就引扒手来陪我们玩。”
小棒头和秦宝宝相处久了,明了最好顺着他的心意去做,免得他性子一起,闹得天下大乱,于是下定决心合作,问道:“宝少爷已想妥计策?”
秦宝宝取出一个大红包,笑道:“收了二、三十个红包,这个最大。”
小棒头笑问:“魁首给的?”
点点头,秦宝宝得意的笑道:“这个红包价值三、四百两银子,足够让普通人家快乐的过一年,够大吧?我就以它放引子,还怕宵小不动心?”
小棒头已有点紧张了:“既敢做扒手,表示他有本领使人不察觉,岂不白白损失?”
“别担心,想扒我的东西,算他招子忘了洗,不够亮也!”
秦宝宝取出上次捉鬼用的细丝线,小勾别在红包上,将另一头结在衣袋内,和小棒头大摇大摆往人多的地方挤去。
此地是“金龙社”的大本营,许多大商号都是“金龙社”经营的,自然也有不少身着紫衫制服的弟兄赶来凑热闹,见着“宝少爷”均不敢出声招呼,采取暗中保护,看来,妄想动手扒宝宝大红包的仁兄,是注定要倒霉了。
人,生而不平等,有人风风光光的过一生,有人劳劳碌碌过一生。扒手,是古老古老的行业,有人环境不好而不得已干上这一行,但是,相信大多数是天生的贱骨头——
不扒,手痒!
金老古就属后者,长得倒是相貌堂堂,不是那种穷得要饭的类型。但见他贼头贼脑的寻找目标,今天可是干他们这行大发的日子,过年过节的,无论谁口袋里都有两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