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这两个字多么的灰色,又多么心痛。
既然同居不一定意指一对男女,那么分居亦同理可证。
我不忍心看见爱情如此易碎易绝。
分居跟同居就像是白天跟夜晚一样,是绝对独立的状态,不可能同时存在或成立,对吗?
错!!在我跟邱心瑜的世界里,同居和分居是可以同时存在且成立的。
上面讲了那么一大段,跟我有什么关系?有,而且有密切的关系,请听我娓娓道来。
一天早上,我起床,照自己的习惯,我洗澡先。
洗完澡,我拿着自己的衣服,走向晒衣阳台,打开洗衣机盖,把衣服丢进去,然后回到我的房间,继续看我的书,听我的音乐。
邱心瑜这天起得特别早,好象是要考试的样子。
「早啊,邱心瑜,恭喜妳起床成功了,小叮当功劳不小。」
我特地开门向她问早,她没说话,白了我一眼,我自讨没趣,把门关起来,继续听我的莎拉布莱曼。
前面说过,她有六个闹钟,放在房间里的六个不同的地方。
第一个是皮卡丘,放在左边床头柜上,第二个是加菲猫,放在右边的床头柜上,第三个跟第四个是一对kitty猫,分别放在她那大书桌的左右两边,第五个是小叮当,放在衣橱的旁柜上,第六个是一个阿兵造型的小男生,叫醒人是用枪声。
回到那天早上。
莎拉布莱曼优扬的歌声没盖过她制造出来的噪音,我不知道她怎么了,只听见她在客厅里喀啦喀啦的不知道在干什么,拖鞋声啪兮啪兮的来回穿梭,然后一声重重的关门声之后,莎拉布莱曼才得以展现歌喉。
安静的时间没多久,因为大概一个小时以后,她尖叫了。
「什么事?!」我拿着球棒跑出房门。
「李元哲,你这个死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