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好了,妳要打电话给我就来这里看。」
「你有毛病吗?谁会为了打一通电话从理学院走到这里啊?」
「那,妳告诉我妳的号码,我打给妳,就会有显示号码了。」
「不要,我还不想给你电话。」
嗯?不想给我电话?不想给我电话为什么还要约我一起吃饭?
「不想给我电话的意思是?」我以为她的话中另有话意,所以我带着深深的疑惑,并且礼貌地问着。
「就是你不会有我的电话的意思。」
「妳用的是龟毛电信吗?」
「什么?什么信?」
「nothing!nothing!那,我写在妳的手上好了。」
「不要。」
男人跟女人在僵持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理智的一方看起来总是弱势了些。因为我是理智的,而且我没有跟女人僵持的天份,所以我明显的弱势。
最后,我跑到柜台去向欧巴桑要了一张餐巾纸,把名字跟电话抄给她。
她很满意地带着笑离开,还不忘说拜拜。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坚持不给我电话,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一定要我用纸写给她我的电话,但我回想了一下,从认识她到现在,虽然没聊过几次,但她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怪怪的,所以,这应该也是她怪的一部分吧。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餐厅的角落,我回头看着已经被啃完的鸡腿,突然觉得好象没有吃饱。
我走出餐厅,些许冷风吹来,十一月天的台北有些微寒,因为三点才有课,我心想回到b栋去睡个觉,或是看点书。
我走过学校的文学院,在长廊间看见有人在排练歌舞,大概有十几个女孩。因为她们都穿著火辣,该低的胸都够低了,该叉的裙子都够叉了,所以围观的男性多过女性。
很快的,我在这一群围观的男士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