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头衔,况且大律师根本不准在卡片上印头衔,卡片上只登姓名地址电话。”
玫瑰叠起手,将下巴枕在手上。
“渐渐他就不去找对象了,几次三番对我说,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求。他为我牺牲了那么多,我又不能帮他,他越来越沉默。”
玫瑰抬起眼,“那也不然,他并不沉默。”
“为什么?”我诧异。
“他的心事全在他琴声里。”玫瑰问,“你没听出来?”
“什么?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你留意听一下就知道了。”
我侧头想了一想,玫瑰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心又细,呵呵,她听懂了大哥的琴声。
过一会儿她说:“方协文明天到香港。”
“不要怕他。”
“谢谢你,家敏。”
“我会支持你。”我说。
方协文这个人,正如黄振华所形容的一样,是个绝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对白都说不通,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他立足之处。他大概也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更加放弃,不住地用一条皱腻的手帕抹汗,身上穿美国人那种光滑的人造纤维料子的西装。
方协文的西装领子还宽得很,胡乱缚条领带,足有四寸阔,一双皮鞋的头部已经踢旧,袜子的橡筋带松开来。
香港一般的银行小职员都还打扮得比他入时、整洁,但他像所有在外国小镇住久了的华人一般,言语间还处处要透露他的优越感,一切都是美国好,美国人连煎一条鱼都好吃点,美国的月亮是起角的。
但我并不耐烦与他争执,何必呢,他是一只住在井底的青蛙,只要他高兴,管我们什么事。
我心中只是暗暗吃惊玫瑰竟会与这样的一个男人度过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