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声叫苦:千万别死,拜托别死。
警察报告:“三点八口径蓝星手枪,共发五弹,男子腹部中两枪,甲女左臂一枪,均无生命危险。”
“凶手呢?”
“凶手乙女瞄不准自身太阳穴,只属擦伤,震栗之余昏阙。”
我坐在一角喘气。
“三角之恋争风伤人?”
我不出声。
“小姐,即使无生命危险,也可能造成终身残疾,医院病床拥挤不堪,你们却还要添乱。”
一辆救伤车载他俩,另一辆载我。
邻居统统出来观望,我无地自容,羞愧至死,头垂到胸前,但我一直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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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为我在医院录口供。
我说:“不是你们想像那样:只是玩枪失火。”
“余小姐,你不起诉,警方亦有保护市民责任。”
“我的左臂--”
“哼,即使是擦伤,你也不见一大片皮肉血管及神经,留下疤痕不说,肌肉运作许成问题。”
“为什么不痛?”
“以后每当阴天发风,你会痛个疯,那女子为何开枪?”
“玩枪走火,以后再也不敢了。”
另一个警察走进来,“男方也讲同样的话。”
“疑凶呢?”
“她似哑巴般不出声,已召心理医生。”
“这三人可有家长?”
“他们早已成年。”
“看上去都像十多岁。”
“他们现在似乎已互相谅解。”
谅解?我根本不认识他们。
我只通知圣琪一人。
圣琪一走近病房便倒抽一口冷气。
她坐到我身边,让我靠住她肩膀,抱住我的头,“发生什么事?”